公开要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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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与推广服务合同。2026年10月21日版。
1. 总则
1.1. «СТУДИО РЕКЛАМА»有限责任公司,纳税人识别号 9302000331(以下简称“执行方”),向法人、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(以下简称“委托方”)提议按本要约条件签订服务合同。服务以 LookMy.info 品牌提供。
1.2.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5条和第437条第2款,本要约为公开要约。
1.3. 要约的承诺(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8条)为委托方支付执行方账单,或签署双方在网站聊天或电子邮件中协商一致的任务书(简报、商业报价)。自承诺之时起,合同即视为订立。
1.4. 若双方签署了单独合同,则适用其条款,本要约适用于其未规定的事项。
2. 合同标的
2.1. 执行方按以下一个或多个方向提供服务并完成工作:
- 网站、网络服务、应用程序及其单独模块的设计、界面设计与开发;
- 与外部系统(CRM、支付服务、即时通讯工具等)集成;
- 产品上线:MVP 准备、在应用商店和市场平台上发布;
- 推广:SEO、分析与广告设置、产品维护与发展;
- 在执行方平台上的技术支持和托管。
2.2. 工作的组成、范围、期限和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的任务书、商业报价或账单(以下简称“任务书”)确定。任务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3. 服务提供程序
3.1. 工作按任务书中指定的阶段执行。阶段完成后,执行方通知结果并提供访问以供检查。
3.2. 委托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阶段或提出有理由的异议。若该期限内未收到异议,阶段视为已验收。
3.3. 委托方应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材料、访问权限和信息。期限因委托方延误而相应顺延。
3.4. 任务书未规定的变更由双方另行协商,并可能改变期限和费用。
4. 费用与支付
4.1. 费用由任务书或账单确定。除非双方另有约定,付款通过银行转账至执行方结算账户。
4.2. 除非任务书另有规定,工作按每个阶段预付。维护、托管和支持订阅按期间预付。
4.3. 付款义务自款项到达执行方账户之时起视为履行完毕。
5. 成果权利
5.1. 除非任务书另有规定,按任务书创建的成果(专为委托方开发的设计、文本、程序代码)的专有权在全额付款后转移给委托方。
5.2. 执行方的平台、引擎、模块和库以及第三方组件仍归其权利人所有;委托方获得在相应许可条件下将其作为成果组成部分使用的权利。
6. 双方责任
6.1. 双方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责任。执行方的累计责任限于产生索赔的阶段费用。
6.2. 执行方不对第三方服务(托管服务商、支付系统、应用商店、即时通讯工具)的故障、第三方的审核决定以及取决于搜索引擎和广告平台的推广结果负责。
6.3. 委托方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及其自行发布的内容负责。
7. 保密与个人数据
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工作过程中获得并标记为保密的信息。个人数据按照 个人数据处理政策.
8. 有效期、变更与解除
8.1. 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。维护和订阅在已付费期间内有效。
8.2.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。委托方支付截至该时实际完成的部分工作费用。
8.3. 执行方有权变更要约条款;变更不适用于新版本发布前已确认的任务。
9. 争议解决
争议通过协商解决;对索赔的答复期限为10个工作日。如未能达成一致,争议提交执行方所在地法院,涉及消费者的则按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。
10. 执行方
“广告工作室”有限责任公司
纳税人识别号 9302000331
联系方式——lookmy.info网站聊天
